展商须知

发布时间:2024-08-01 17:02    浏览次数:

首先对贵单位积极参加本次展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!为了使所有参展单位都能获得及时、周到、满意的服务,确保展览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,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参展程序,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工作。如有未能包括的服务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会尽可能地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。在展览会期间,请直接与展务组联系。 祝贵单位在本次展览会中取得圆满成功! (如您对以下条款有异议,请与组委会联系并阐明理由,否则将视为展商已经阅读过和接受各项条款。本次展会承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

证件领取:

各参展单位在报到时应指定专人负责领取所需证件。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

a、参展合同复印件;

b、展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;

c、参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联系人:胡小姐 18968780505

办证地点:中国泵阀展览交易中心(永嘉瓯北江北新街188号)展商报到处(注:参展商须交付全部展费后方可领证。)


票证管理:

1、展览会期间所有票证由财务部实行统一制作和发放,归档管理,并实行严格登记制。持证者应遵守证件的使用说明。

2、证件不得转借(让),不能冒名顶替。发现违规证件一律没收,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。

3、展会期间,所有参展人员和企业车辆一律服从本次展会保安人员的统一指挥。若遇特殊情况,展会安全保卫人员可限制相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展览会活动场所。


展位布置:

1、展商若需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,应在进馆前10天将定单回执及所产生的款项汇至温州金鹰传媒有限公司。

2、展商若需扫描商标或电脑排版、写真喷绘、横幅制作、标摊改装、特殊装修等,须提前与大会承办单位联系,并提供相应资料。


展位分配:

1、先报名和先交款的单位优先安排展位。

2、承办单位在收到参展申请单位填写《参展合同》后,暂时保留参展申请单位预定的展位。

3、参展申请单位未在承办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有关款项的,该单位展位不予保留(申请单位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支付50%费用为定金,余款在展览开幕前30天必须付清,开幕前30天报名的单位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)。

4、为了使展会顺利进行,承办单位可根据展会的需要适当调整展位安排,参展单位不得异议。


展品运输:

1、搬运展品、物料的进出、撤离、提货、托运、仓储的一切费用一概由参展单位负责。

2、参展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顺序将展品搬入展区,由于运输代理公司的责任而使展品无法按时到位,其责任与承办单位无关。

3、为了保证展区内展品的安全,承办单位保留聘用一名或多名运输代理的权力,承办单位有权拒绝其它运输单位进行运输。

4、展品所有保险由参展商自理。

5、如有其他特殊要求,请参展商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。

6、展品运输、装卸、搬运由参展商自理,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施工条例,必须由持有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操作。


清洁管理:

1、展会布展和撤展期间,标准展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。对于特装展位,承办单位负责其展会期间的展位普通保洁。开展期间,展商应保持展位内的清洁,并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,承办单位负责清运垃圾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。

2、特装清洁押金:布展前特装展位须向承办单位交纳清洁押金方可施工。在撤展期内展商须将展位内的装修垃圾清理带走,请勿将垃圾遗弃在展览区域。清理完毕之后可到现场服务台通知清洁管理人员现场确认签字,展商凭此确认单即可退还清洁押金。现场确认须在撤展期之内进行,逾期不予办理,押金不予退还。


安全规则:

1、参展单位的负责人是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应履行《消防法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,对各自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。

2、展位的布展方案、装修使用的材料,应报承办单位审定,并严格按审定的要求施工。

3、布展应尽可能选用非燃材料或阻燃材料,使用的电源或照明装置,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, 以防发生意外。

4、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展厅,展厅内禁止明火作业,严禁吸烟,确需动用明火的应报承办单位批准,并在展会有关人员现场监护以及做好灭火准备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。

5、布展基本结束后(一般在开幕的前一天),承办单位同有关部门以及公安消防部门,组织一次以防火为主的安全大检查,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。

6、展位布局应留有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,相关物品在指定位置存放,请勿乱堆乱放。

7、爱护消防器材,布展过程中严禁将消防栓、灭火器遮挡、圈占或挪作他用。

8、遇有紧急情况,请保持冷静,服从展会工作人员统一指挥,按指挥的顺序撤离。

9、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,请及时通知承办单位。故意违反以上安全注意事项者,承办单位有权处理相关单位和当事人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10、用电布线工作应当安排有电工证件的专业人员施工,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电力接驳工作。

11、现场施工单位对本展位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,坚决杜绝因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的展位倒塌、人员受 伤、展区设施被损坏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


使用安全:

1、承办单位如认为任何展品或宣传品危险、非法、不道德、不雅、不符合展览标准,有权将该展品撤离展馆,一切费用由参展商负责。

2、参展商保证展品、包装、有关宣传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,包括已经注册或未注册的商标、版权、专利、设计、名称等,并承诺向被侵权单位赔偿侵犯权益而引起的损失。

3、展位之布置,必须在承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。若在规定的时间无法完成而须加班,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参展单位支付。

4、布置展览期间,为保证展品之安全,所有展品只准搬入展馆,严禁撤离展馆。

5、展览正式结束之前,除已获承办单位书面特许放行外,参展商不得撤走任何展品。修补或更改展品,应在公众离场后在承办单位的批准和监督下进行。

6、所有视听器材的位置,音量及发光器材不得对其他参展商及观众造成不便。

7、参展单位的代表必须在报到时领取参展证件,并在进入展馆时及在展馆内佩带证件,承办单位有权拒绝没有证件的代表进入展馆。证件丢失,必须报告承办单位进行补办,展览结束,证件应交回承办单位。

8、因参展单位的参展代理或代理人员的过错,导致展馆发生火灾或其他损失,承办单位将追究其责任,并要求赔偿损失。 


注意事项:

1、所有在展会期间播放的宣传资料参展单位必须预先严格审查,任何单位不得播放与本展会展示范围不相符的内容,并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影响(如声、光、电等)。

2、参展期间参展商不得提前撤展,否则承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严厉处罚。

3、参展商未付清有关费用,承办单位有权拒绝其进馆或扣押其展品,参展单位不得异议。

4、展览中的展位,是租给参展商本身,不能转让或与第三者共用。

5、展览场地是租给参展商在展览期内作业务推广之用。参展商在展位布置及展期内运用展位空间的方式,必须符合承办单位的要求,否则承办单位有权清理参展商之展位,所需费用由参展单位支付。除参展规则明确规定外,任何参展商,不得要求退回所付租金及其他费用。


严禁事项:

1、展位中严禁派发非参展单位的展览会宣传资料及有关名录资料,一经发现,承办单位立即取消其参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同时要求赔偿损失。

2、所有展品必须符合中国法律,严禁假冒、伪劣及违法产品在展览会中展出。

3、严禁任何单位派发团体联谊资料及非参展单位的资料,承办单位有权没收或取消参展单位资格。

4、严禁在公共位置进行任何广告示范或其他促销活动或张贴广告。

5、严禁在公共位置派发资料,否则承办单位有权没收。

6、严禁参展单位泄露承办单位提供的业务保密资料。


撤展安排:

1、下午14:00开始打包撤展,由组委会展务组统一安排撤展事宜。

2、接运展品的车辆下午15:30后方能进入展区,并须服从相应的交通管理规定。司机不得离开车辆,严禁乱停、堵塞交通,违者照章处罚。

3、撤展时各参展单位要在展位里安排留守人员,保管好各自的物品,以防丢失。

4、爱护展区设施,不得夹带搬走,不得损坏,违者照价赔偿,并追究法律责任。

5、展位内所有自行悬挂、张贴的宣传物,应由该单位自行拆除并清洁干净。

6、展示样品原则上要在当日全部撤出展区,如确需暂时存放或办理托运,请提前一天与展务组联系租用仓库或办理托运手续。

7、所有展品必须在展览结束时按照指定程序和时限撤离。参展单位不按时撤离展区,承办单位有权对展品进行处置。


特别提示:

1、由于展会人流量较大,请各参展商务必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及展品。因参展商自身原因,在展会布展、展期、撤展期间未对自身物品妥善保管而引起的一切损失,组委会概不负责,此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。

2、在展会布展、展期、撤展期间,所有因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害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,与主办单位无关,由主场承建商或展位搭建商负责,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务必注意施工安全。

3、展馆内严禁吸烟,严禁随意移动展馆消防设施和破坏地面上的消防安全标志。


承办方责任限制:

为本展会提供服务的展馆提供商、展览装修工程公司、展品运输代理公司和会务服务公司都是独立的,因他们相关的责任所导致对展商不利,展务组将协助展商处理,但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
终止展览权:

1、参展单位违反参展规则,承办单位有权终止其展览的权利。

2、参展单位在展览期间与其他单位产生纠纷,影响其他参展单位,承办单位有权终止展览。


更改或取消展览:

1、如遇特殊原因(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政府政策、天气环境、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)而导致展会延期、缩短,参展单位应遵守承办单位或相关部门对展会举行期限的安排,如参展单位不服从管理和安排,承办单位有权追究参展单位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已经收取的展位费。

2、如遇特殊原因(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政府政策、天气环境、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)而导致展览取消,参展单位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,承办单位一概不负责赔偿,参展单位所交的展位费无息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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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日期

5月9-11日

0577-669912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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